长江之滨,望虞河畔,有这样一片人工湿地,清澈见底的水塘里芦苇摇曳,野鸭畅游,鱼儿摆尾。行走在鹅卵石小径上,不时能闻到青草的香味,偶尔还会惊飞一群鸥鹭。这并非一座公园,而是一个完整的水处理净化系统,看似平常的风景下,藏着国际领先的工业尾水生态化处理技术。近日,天堂之美看湿地全媒体新闻行动报道团走进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生态湿地处理中心,探究这一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共融的成功案例。
站在监测中心的楼顶向下俯瞰,一个扇形的区域被分割成一块块方格,里面种植着鸢尾、芦苇、旱伞草等水生植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它们是垂直流滤床,污水处理厂的尾水首先利用原本外排的动力,提升至湿地处理中心最高点位置的调节池,然后用无动力布水系统通过重力流均匀分配到这里,滤床不堵塞、不产泥,在不同气候条件下都能够稳定运行。
在这里,由于植物根系的输氧作用以及好氧生物膜对于氧的利用,离根系不同距离的区域分别形成好氧、缺氧、厌氧的微环境,其中的生态滤料作为植物和微生物的生长基质层,同时满足水力传导性能要求和颗粒粒径、级配要求,能够在尾水下渗过程中降解有机物,优化复氧,强化硝化作用,降低氨氮浓度。20个并联的湿地单元可根据实际运行条件同时或间歇开启若干个处理单元,随后水依次自流进入生态塘、表面流滤床、饱和流滤床,出水成为清洁水源。整个过程不添加任何化学药剂,无二次污染。
为何会想到利用生态湿地技术处理尾水呢?据了解,产业园始建于1999年,是全球产业链最长、聚集度最高的氟化学工业园区。2008年,园区通过太湖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经污水厂处理后排放的尾水尽管已达标,但只相当于地表水劣V类标准,而望虞河是太湖的主要入湖通道,其水质对于太湖水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对尾水进行二次处理对于保护长江、望虞河和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以及下游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全省首个利用生态湿地处理中心实现化工园区污水资源化和循环利用工程,该项目填补国内污水处理厂尾水到地表水之间的生态水处理技术空白,为实现化工园区工业污水的再生处理和循环利用开辟新路径。接到建设任务后,项目施工和运营方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产业园内的产废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工业废水的组成成分十分复杂,处理难度很大,由于生态湿地处理中心对尾水采用生化处理,对氯离子的控制要求较为严格,因而对企业进行了分类,把产生高盐废水的企业分离出来,与低盐废水分开收集。
2013至2014年,5.9公顷的鱼塘和低洼地被打造成一片环境优美、景色秀丽的人工湿地。生态湿地处理中心运营厂长万新介绍,该项目总投资4000多万元,突破性采用了德国尖端且跨学科的生态湿地工艺,首次应用成熟的单元湿地概念,模拟自然湿地建立一个自我调节的生态系统。通过优化组合不同的单元湿地模块,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协同作用净化低浓度废水,脱氮除磷效率较高。湿地运营近十年来,出水COD、氨氮、总磷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低于25mg/L、0.7mg/L、0.04mg/L。
结合串联供水、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这个曾经的用水大户摇身一变成为节水标兵,计划用水率、水平衡测试率、工业用水计量率、节水型器具普及率均达到100%,于2021年成功创建首批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水处理生态湿地作为亚洲唯一生态工程案例登上了国际著名学术出版机构施普林格出品的期刊《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向世界展示其生态工程与生态教育相结合的成功经验。
据悉,生态湿地处理中心目前日处理规模4000立方米,每年可减少向长江排放工业尾水近150万吨,尾水经过四天深度处理后成为清洁水源。此外,中心还利用太阳能等新能源技术为项目提供电力支持,安装了四组太阳能光伏发电板的电站,能够实现冬季照明和动力用电的完全自给自足,夏季发电量高时也能并网发电,有效降低中心运营费用。
德国30多年生态湿地领域的经验积累,将保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水处理生态湿地项目有效运营15年以上,使其成为一座运营成本低、管理简便、可持续的长效污水处理设施。作为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之肾,生态湿地处理中心不断为产业园区排毒、解毒,无疑已成为化工园区践行循环经济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典范。
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尾水湿地项目位于望虞河畔,是中德合作首次在江苏完成的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循环利用生态湿地项目。项目面积5.9公顷,处理规模为4000 m3/d,采用调节池mdash;垂直流滤床mdash;生态塘mdash;表面流滤床mdash;饱和流滤床工艺,使工业污水厂尾水水质提升至地表水Ⅳ类,并且无二次污染。其通过生态方式进行水处理,实现了营养物质和水分的生物地球化学循环,促进了生态系统健康食物链的形成。该项目于2013年开工建设,2014年投入运营,2021年通过验收成为全省首个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2023年入选苏州市首届十佳湿地生态修复案例。
什么是小微湿地?
小微湿地是指自然界在长期演变过程中形成的小型、微型湿地,乡村小微湿地多以塘田沟渠堰井溪等形态出现,面积在8公顷以下。所形成较稳定的小型湖泊、水库、坑塘、人工湿地以及宽度小于10米、长度在5公里以内的小型河道、沟渠等,也都属于小微湿地。
2018年10月22日mdash;29日,《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在阿联酋迪拜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国加入公约26年来首次提出的小微湿地保护决议草案。2022年11月13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通过中国提议的《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等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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